本网新疆北屯讯:通讯员(阿依努尔、张 朋 辉 )
无人机不慎撞断光缆
7月25日,关某在第十师181团场连队操作无人机打农药时,因操作不
当撞断电线,造成两段线路停电。事发后,雇主冶某第一时间报警并
同时通报团场供电所,供电所立马进行抢修线路,恢复供电。7月27
日,双方当事人来到181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接到申请后,
司法所非常重视,指派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双方各执一词陷入矛盾
在调解中供电所主张,按照两段线路停电时间计算,要求当事人赔偿
损失30700元。
关某称,不同意供电所的主张,告诉调解员他有个朋友也有同样的经
历,只赔偿了3000元,认为供电所主张的赔偿价格太高,又提出他本
人是伤残军人,生活比较困难,询问是否可以享受予以减免。
多次沟通达成一致协议
调解员针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释法说理,耐心细致的讲解《民
法典》第1165条、第1193条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机主关某从事无人
机农业作业,应该考虑作业时的安全操作范围,对无人机作业过程中可
能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害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对造成的赔偿应该承担全
部责任,但鉴于机主关某家庭经济困难和退役伤残军人等情况,提议供
电部门对关某应付赔偿费用给予适当减免。供电所鉴于关某情况,召开
专门会议,最后给出赔偿费用为5000元。通过释法说理、换位思考
以及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关某赔偿供电
所经济损失5000元。
此次纠纷是第十师181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方面的
生动实践,181团调委会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
人民调解衔接联动作用,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引导退役军人合法、理
性反映诉求,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推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走
上法治化快车道。
积极普法做到“调解一起、教育一起、影响一片”
本案是第十师北屯市181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的第一起无人机肇事
赔偿案。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181团司法所干警联合供电所工作
人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使用无人机 远离高压线”宣传活动,指
导农业无人机驾驶员规范操作,讲解不同电压等级线路识别和无人
机飞行对应保持的安全距离,避免因无人机操作不慎碰撞高压导线
造成停电事故,及造成农户的无人机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
报送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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